此即一切清净之戒。依寂天菩萨《学集论》之说,清净戒远离一切不善处,即为圆满。如依弥勒菩萨之说,而以《学集论》注释,此戒有十一种:
(一)初善受戒:「谓诸菩萨,唯为修道沙门之果,及为究竟三菩提果而受净戒,非为避脱王等逼迫,非爲活命而受尸罗」,初受戒即以求证般若为目的,别无其他心意。
(二)诸菩萨于诸学处,有违犯时生大悔愧。然只「作微薄悔愧,即是太沉」。甚至「性无羞耻,恶作羸劣,为性慢缓,于诸学处所作缓慢,名为太极沉下」,所谓「太沉」以至「太极沉下」即是不如法,不是清净戒。
(三)诸菩萨于佛非制非可悔处,应远离悔愧。谓于非处生悔愧,即是太举,亦非清净戒。
(四)离懈怠戒:菩萨应昼夜无间断勤修善法,勿贪著睡眠。
(五)离诸放逸所摄受戒:菩萨应修习五支不放逸,不论过去,现在,未来,持戒均不松驰。
(六)正愿戒:「诸菩萨,远离利养恭敬贪故,不愿生天,而自要期修梵行故」。经说难陀发愿生天享乐,即邪愿。
(七)轨则具足所摄受戒:为菩萨于行住坐卧四威仪之表现,无论衣著,作事,修学等等,均应如法行事,否则便是轨则亏损。
(八)净命具足所摄受戒:为诸菩萨,「须离矫诈等五种邪命所有过失」。所谓命,即生活,邪命即不正当生活。大智度论中有四邪命之说,以检拾田园和合汤药为生活,称下口食;以仰观天象为活,称仰口食;以通使四方,巧言应酬生活,为方口食;以算命卜卦为生活,为维口食;以为四邪命,与矫诈合称,矫诈五邪命。矫诈者,即欺诈。离五邪命,便是净命。
(九)又诸菩萨应远离贪著受用及修行苦行,为离二边戒。即既不要贪图享受,也不要自苦,离乐与苦之二边外,守八关斋戒,即坐高广大床,也均犯戒,但亦不要睡卧荆棘或灰土之中。
(十)永出离戒:此出离者,即出离外道见。如不信因果,以生天为究竟等。外道于六道轮回,以其见不清净,故应永远远离。
(十一)于先所受无损失戒:谓诸菩萨「于先受学佛所制处无缺减故,于诸根本无破坏故」,是以「于一切处时有惭愧心」。此说菩萨在正知正见上应了知,戒是圆满无缺。无破坏者,持戒一定成就,故云于行住坐卧一切时中,生起惭愧心,以维清净戒。
完整法义请恭学: 阿王诺布帕母著《依戒律略释》P134-P1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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